中經謂振窮趨急,施之能言厚德之人。救物執窮者,不忘恩也。
能言者,儔善博惠。
施德者依道。
而救拘執者,養使小人。
蓋士當世異時,或當因免闐坑,或當伐害能言,或當破德為雄,或當抑拘成罪,或當戚戚自善,或當敗敗自立。
故道貴制人,不貴制於人也。制人者握權,制於人者失命。
是以見形為容,象體為貌,聞聲和音,解仇鬥隙,綴去卻語,攝心守義。
本經記事者紀道數,其變要在持樞、中經。
見形為容、象體為貌者,謂爻為之生也。
可以影響形容象貌而得之也。
有守之人,目不視非,耳不聽邪,言必詩書,行不僻淫,以道為形,以聽為容,貌莊色溫,不可象貌而得也。如是隱情塞隙而去之。
聞聲和音,謂聲氣不同,則恩受不接,故商角不二合,徵羽不相配。
能為四聲主者,其唯宮乎!
故音不和,則不悲不是,以聲散傷醜害者,言必逆於耳也。
雖有美行盛譽,不可比目合翼相須也。此乃氣不合,音不調者也。
解仇鬥隙,謂解羸微之仇。鬥隙者,鬥強也。
強隙既鬥,稱勝者高其功、盛其勢;
弱者衰其負、傷其卑、行其名、恥其宗。
故勝者,鬥其功勢,苟進而不知退。
弱者聞哀其負,見其傷,則強大力倍,死而是也。
隙無極大,禦無強大,則皆可脅而並。
綴去者,謂綴己之繫,言使有餘思也。
故接貞信者,稱其行、厲其志,言可為可復,會之期喜。
以他人之庶,引驗以結往,明疑疑而去之。
卻語者,察伺短也。
故多必有數短之處,識其短驗之。
動以忌諱,示以時禁。
然後結以安其心,收語蓋藏而卻之。
無見己之所不能於多方之人。
攝心者,謂逢好學伎術者,則為之稱遠。
方驗之,驚以奇怪,人繫其心於己。
效之於驗,驗去亂其前,吾歸誠於己。
遭淫色酒者,為之術音樂,動之以為必死,生日少之憂。
喜以自所不見之事,終可以觀漫瀾之命,使有後會。
守義者,謂守以人義,探心在內以合也。
探心深得其主也。從外製內,事有繫由而隨也。
故小人比人,則左道而用之,至能敗家奪國。
非賢智,不能守家以義,不能守國以道。聖人所貴道微妙者,誠以其可以轉危為安,救亡使存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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