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懷古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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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13日 星期六
道德經第二十八篇
知 其 雄 , 守 其 雌 , 為 天 下 谿 。 為 天 下 谿 , 常 德 不 離 , 復 歸 於 嬰 兒 。 知 其 白 , 守 其 黑 , 為 天 下 式 。 為 天 下 式 , 常 德 不 忒 , 復 歸 於 無 極 。 知 其 榮 , 守 其 辱 , 為 天 下 谷 。 為 天 下 谷 , 常 德 乃 足 , 復 歸 於 朴 。 朴 散 則 為 器 , 聖 人 用 之 則 為 官 長 。 故 大 制 不 割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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