+1按鈕

2010年3月9日 星期二

孫子兵法-軍爭第七

孫子曰:凡用兵之法,將受命於君,

合軍聚眾,交和而舍,莫難於軍爭。

軍爭之難者,以迂為直,以患為利。

故迂其途,而誘之以利,後人發,先人至,

此知迂直之計者也。故軍爭為利,軍爭為危。

舉軍而爭利,則不及;委軍而爭利,則輜重捐。

是故卷甲而趨,日夜不處,倍道兼行,

百里而爭利,則擒三將軍。

勁者先,疲者後,其法十一而至。

五十里而爭利,則蹶上將軍,其法半至;

三十里而爭利,則三分之二至。

是故軍無輜重則亡,無糧食則亡,無委積則亡。

故不知侯之謀者,不能豫交;

不知山林、險阻、沮澤之形者,不能行軍;

不用鄉導者,不能得地利。

故兵以詐立,以利動,以分合為變者也。

故其疾如風,其徐如林,侵掠如火,

不動如山,難知如陰,動如雷霆。

掠鄉分眾,廓地分利,懸權而動。

先知迂直之計者勝,此軍爭之法也。

軍政曰:言不相聞,故為鼓鐸;視不相見,故為旌旗。

夫金鼓旌旗者,所以一民之耳目也。

民既專一,則勇者不得獨進,怯者不得獨退,此用眾之法也。

故夜戰多火鼓,晝戰多旌旗,所以變人之耳目也。

故三軍可奪氣,將軍可奪心。是故朝氣銳,晝氣惰,暮氣歸。

故善用兵者,避其銳氣,擊其惰歸,此治氣者也。

以治待亂,以靜待譁,此治心者也。

以近待遠,以逸待勞,以飽待饑,此治力者也。

無邀正正之旗,勿擊堂堂之陣,此治變者也。

先知迂直之計者勝,此軍爭之法也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