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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9日 星期二

孫子兵法-火攻第十二

孫子曰:凡火攻有五:

一曰火人,二曰火積,三曰火輜,四曰火庫,五曰火隊。

行火必有因,煙火必素具。

發火有時,起火有日。時者,天之燥也;

日者,月在箕、壁、翼、軫也。

凡此四宿者,風起之日也。

凡火攻,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。

火發於內,則早應之於外。

火發而其兵靜者,待而勿攻;

極其火力,可從而從之,不可從而止。

火可發於外,無待於內,以時發之。

火發上風,無攻下風。

晝風久,夜風止。

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,以數守之。

故以火佐者明,以水佐攻者強,

水可以絕,不可以奪。

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,命曰費留。

故曰明主慮之,良將修之。

非利不動,非得不用,非危不戰。

主不可以怒而興師,將不可以慍而致戰;

合於利而動,不合於利而止;

怒可以復喜,慍可以復悅,

亡國不可以復存,死者不可以復生。

故明君慎之,良將警之,此安國全軍之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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