+1按鈕

2010年3月9日 星期二

孫子兵法-作戰第二

孫子曰:凡用兵之法,馳車千駟,革車千乖,帶甲十萬,

千里饋糧,則內外之費,賓客之用,膠漆之材,車甲之奉,

日費千金,然後十萬之師舉矣。

其用戰也貴速勝;久則鈍兵挫銳,

攻城則力屈,久暴師則國用不足。

夫鈍兵、挫銳、屈力、殫貨,則諸侯乘其弊而起,

雖有智者,不能善其後矣!

故兵聞拙速,未睹巧之久也。

夫兵久而國利者,未之有也。

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,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。

善用兵者,役不再籍,糧不三載,

取用於國,因糧於敵,故軍食可足也。

國之貧於師者遠輸,遠輸則百姓貧。

近於師者貴賣,貴賣則百姓財竭,財竭則急於丘役。

力屈、財殫,中原內虛於家,百姓之費,十去其七;

公家之費,破車罷馬,甲胄弓矢,

戟楯蔽櫓,丘牛大車,十去其六。

故智將務食於敵,食敵一鍾,當吾二十鍾;

箕稈一石,當吾二十石。

故殺敵者,怒也;取敵之利者,貨也。

車戰,得車十乘已上,賞其先得者,而更其旌旗。

車、雜而乘之,卒、善而養之,是謂勝敵而益強。

故兵貴勝,不貴久。

故知兵之將,民之司命,國家安危之主也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