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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8月11日 星期六

覺覺錄---處事篇(三)

處人不可任己意,要悉人之情;
處事不可任己見,要悉事之理。


解釋:
和人相處,不能隨心所欲,而應了解對方的思想感情;處理問題,切忌固執己見,而要把握事物的發展規律。


見事貴乎理明,
處事貴乎心公。


解釋:
觀察事物,貴在道理明澈;處理問題,貴在公正無私。


於天理汲汲者,於人慾必淡;
於私事眈眈者,於公務必疏;
於虛文熠熠者,於本實必薄。


解釋:
對天理急切追求的人,個人私慾一定淡漠;對私事注視計較的人,對待公務一定疏略;對外觀濃彩塗飾的人,實質內容一定空乏。


居官先厚民風,
處事先求大體。


解釋:
當官從政,首先要使民風民俗敦厚;處理事務,首先要抓住問題的本質。



論人,當節取其長,曲諒其短;
做事,必先審其害,後計其利。


解釋:
評論人物,應該充分肯定他的長處,寬容地諒解他的短處;辦理事務,應該首先弄清它所帶來的害處,然後再衡量它的利處。


只人情世故熟了,甚麼大事做不到?
只天理人心合了,甚麼好事做不成?


解釋:
只要對人情世故熟悉了,還有什麼大事做不到?只要天理與人心吻合了,還有什麼好事辦不成?



只一事不留心,便有一事不得其理;
只一物不留心,便有一物不得其所。


解釋:
如果對某一件事情不留心,那麼這件事情就得不到應有的料理;如果對某一個物品不留心,那麼這個物品就得不到合理的安排。



事到手,且莫急,便是緩緩想;
想得時,切莫緩,便要急急行。


解釋:
對於手中緊急待辦的事情,千萬不要急躁,而應沉下心,詳慎周密地思考斟酌;對於已經考慮成熟的問題,千萬不要延緩,而應橫下心,果決急速地實施解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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